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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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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专
利 |
专利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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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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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创造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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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全体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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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声明内容: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声明放弃上述专利权。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声明自申请日起放弃。
注:同样内容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号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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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附件清单
全体专利权人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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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全体专利权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签章 |
⑥ 专利局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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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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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二份。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②栏所填专利权人应为全体专利权人。
四、本表第③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的情况,应在方格内作标记。
五、本表第⑤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并出具全体申请人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为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的由全体申请人签章,并出具全体申请人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应当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并附具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放弃专利权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放弃专利权声明。
六、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放弃专利权声明应当自申请日起放弃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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