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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版权公约
时间:2007-1-24 11:38:43    浏览
 

(二)甲、本议定书须经签署,并须经批准或接受,也可加入,如同一九七一年公约第八条所规定那样。
乙、本议定书于有关国家交存批准、接受或加入证书之日起对各该国生效,或于一九七一年公约对各该国生效之日起生效,以两个日期中何者在后为准。
下列签署人经正式授权在本议定书上签字,以昭信守。一九七一年七月二十四日订于巴黎,用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写成,三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正本一份交存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总干事。总干事应将核证无误的副本送交各签字国,并送交联合国秘书长登记。
【章名】 附件《世界版权公约》一九七一年七月二十四日巴黎修订本关于本公约适用于某些国际组织作品的附件
议定书之二
本议定书及《世界版权公约》一九七一年七月二十四日巴黎修订本(下称“一九七一年公约”)各参加国,承认下述各项规定:
(一)甲、一九七一年公约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版权保护,适用于联合国、联合国所属各专门机构或美洲国家组织首次出版的作品。
乙、一九七一年公约第二条第(二)款同样地适用于上述组织或机构。
(二)甲、本议定书须经签署,并须经批准或接受,也可加入,如同一九七一年公约第八条所规定那样。
乙、本议定书于有关国家交存批准、接受或加入证书之日起生效,或于一九七一年公约对该国生效之日起生效,以两个日期中何者在后为准。
下列签署人经正式授权在本议定书上签字,以昭信守。
一九七一年七月二十四日订于巴黎,用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写成,三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正本一份交存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总干事。总干事应将核证无误的副本送交各签字国,并送交联合国秘书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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